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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昭公墓即施工的“殡葬改革工程项目”
最近,在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一件“民告官”事件闹得沸沸扬。丹徒区宝堰村民委员会2022年2月公开招标的宝堰村“上桥自然村殡葬改革项目”,因不履行合同,故意拖欠巨额工程款,被江苏天之顺建设有限公司向丹徒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号为【(2024)苏1112民初680号】。此案于2024年10月29日审理结束并予以判决。
此殡改工程项目投入正常收费运营
丹徒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宝堰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1277384.82元及资金占用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评估费合计47734元,由被告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宝堰村民委员会负担。
法院判决后,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宝堰村民委员会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上诉主要理由为:双方签订的殡葬施工项目系无效合同,要求减半支付工程款。
一、事情由来
2022年2月27日,根据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宝堰村民委员会公布的《宝堰村上桥自然村殡葬改革项目中标通知书》,由江苏天之顺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同年4月1日村委会与中标方签订《涉农资金项目合同》,约定:村委会将宝堰村上桥自然村殡葬改革项目发包给原告施工,项目内容包括道路硬化、大理石盖板、绿化等,合同价款2033163.94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施工;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需要,又增加了增项工程。2022年11月8日,双方补充签订《工程款付款协议书》,约定:支付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前支付总额40%(若未完成最终审计,则按照中标金额40%支付)、2024年2月1日前支付至审计后总额的80%、2025年1月20日前支付至总额的90%、2026年2月9日前付清全部款项。2023年1月15日,案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023年4月,原告将决算汇总表提交被告用于审计,但被告一直未进行审计工作。被告仅于2023年1月20日支付工程款20万元。诉讼中,原告申请对案涉工程造价进行评估。丹徒人民法院委托北府工程造价咨询(镇江)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该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出具评估报告,结论为:案涉工程确定性造价为1290832.88元(合同内)、156474.78(签证部分),推断性造价为399423.36元(合同内),合计1846731.02元。
二、宝堰村委及“一帮人”是不懂法?法盲?还是知法犯法?
该项目负责人陶建国反映,他自始至终参与整个项目过程,包括项目投标前期准备、项目中标合同签订和项目实施过程及工程管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法院判决后,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宝堰村民委员会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上诉理由为:称案涉公益性公墓的建造国家有严格的审批手续,需经过立项;规划设计;镇街、林业部门审批,再经过环保、规划、国土部门审批方可建造。宝堰镇宝堰村民委员会擅自占用土地,
没有经过前置审批手续,系无效合同。
但据项目实际负责人陶建国介绍,《宝堰村上桥自然村殡葬改革项目招标通知》明确说明此项目是“涉农资金项目”,也是宝堰镇民生项目之一。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宝堰镇政府各综合管理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议,落实解决此项目施工工作出现的问题。陶建国本人作为施工项目主要负责人,多次向村委和镇主要领导及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汇报沟通施工具体事项。
如按宝堰镇宝堰村民委员会上诉陈述理由,涉案工程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又违反公益性公墓建造国家有严格的审批手续,违反《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标单位,是施工主体,是施工人,不可能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同时,宝堰村委以此理由强词夺理,以达到套取或抵赖客商工程款的险恶目的。只能说明一点,宝堰村委和宝堰镇政府主要领导和职能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要么不懂法,是法盲,要么是公然违反国家法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知法犯法!
三、几件“蹊跷事”说明了什么?
1、此殡葬改革工程项目是由宝堰村村民委员会公开对外招标发包的;
2、宝堰村村民委员会专门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且成立“镇江丹徒区永昭公墓管理有限公司”;
3、目前,宝堰村村民委员会成立的公墓管理公司,已经收取公墓经费100多万元。所收费用用途是什么?是不是“小金库”?钱去了哪里?
4、2023年4月5日,扬子晚报网以“殡葬改革惠民生,镇江千年古村移风易俗树新风”为题,特别报道了镇江丹徒区宝堰村的殡葬改革工作。
5、扬子晚报网报道内容对宝堰村殡改工作作了详解,具体内
容如下:“自2022年召开宝堰村殡葬改革宣传动员会议以来,宝堰村殡改工作围绕三大重点持续发力。在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了以村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村殡葬改革工作。在强化措施方面,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宝堰村殡葬改革顺利实施。在宣传倡导方面,通过农村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栏、发放明白纸、干部走访群众宣传殡葬改革益处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紫牛新闻”截图
“随着村中绝大部分的坟头被平迁至集中安放所,村中坟头大大减少,乡村乡貌大为改观......目前,宝堰村集中安葬点已建成2968穴,整个工作,走在了丹徒区的前列......”文章篇幅大力赞扬了宝堰村移风易俗,实行殡葬改革的事迹,肯定了殡葬改革建设项目的成果。
“扬子晚报网”发文中采用公墓和“宝堰村殡葬改革村民代表协调会”“又一座路边坟头被平迁”等图片(见附图)也是有力佐证。
“紫牛新闻”截图
四、强烈诉求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办好身后事,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需求,已成民生重大关切问题。一个原本顺民意惠民的好项目,却因宝堰村委会拒不履行项目工程款结算支付义务,而引起“民告官”官司被闹得纷纷扬扬。讲到底,宝堰村委就是想用欺诈手段,设套路套取或赖掉施工方巨额工程款。
在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经济损失,江苏天之顺建设有限公司强烈诉求:
1. 要求宝堰村民委员会切实履行“宝堰村上桥自然村殡葬改革项目”中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2. 要求上级纪委监察及环保、民政、规划、土管、建设及政法部门,对“宝堰镇村上桥自然村殡葬改革项目”中违法乱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3. 请求宝堰镇政府维护好政府公信力,对中标单位江苏天之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利影响妥善处理,为宝堰招商引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投诉人:江苏天之顺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陶建国
2024年12月27日
转载来源:
【爆眼球】:工程人真难!宝堰村委欲赖掉公开招标项目工程款_殡葬_施工_改革
http://snzbw.com/page?classid=1&id=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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